全国统一服务电话:400-8888-218

投诉

010-84555255

报单电话

010-84555211

010-84555222

转发上期所关于2014年清明节期间连续交易时间安排的通知

转发上期所关于2014年清明节期间连续交易时间安排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4-03-31 浏览次数:10734

上期发〔2014〕51号

各会员单位:
根据我所连续交易有关规定,现对清明节期间连续交易时间安排做进一步明确。具体安排如下:
4月4日当晚不进行连续交易。
4月8日黄金、白银、铜、铝、锌、铅期货品种集合竞价时间为08:55-09:00。
4月8日当晚恢复连续交易。
关于连续交易的其他各项规定按《上海期货交易所连续交易细则》执行。请各会员单位做好客户连续交易时间安排的提示工作,维护市场平稳运行。
特此通知。
  
上海期货交易所     

2014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