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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大交易所国庆期间最低交易保证金和涨跌停板幅度的通知

三大交易所国庆期间最低交易保证金和涨跌停板幅度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2-09-20 浏览次数:10639

关于做好2012年中秋节和国庆节期间市场风险控制工作的通知

更新日期:2012-09-20
上期办发[2012]128号
各会员单位、指定期货保证金存管银行、指定交割仓库:
  2012年中秋节和国庆节临近,根据我所节假日放假和休市安排的公告,9月30日至10月7日为节假日休市。根据《上海期货交易所风险控制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对中秋节、国庆节前后相关品种交易保证金比例和涨跌幅度限制进行调整。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自2012年9月27日未出现单边市,当日收盘结算时起的交易保证金比例和下一交易日起的涨跌幅度限制调整如下:
  铝期货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比例由6%调整为11%,涨跌幅度限制由4%调整为6%;
  螺纹钢、线材和黄金期货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比例由7%调整为12%,涨跌幅度限制由5%调整为6%;
  铜、锌、铅和燃料油期货各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比例由8%调整为12%,涨跌幅度限制由6%调整为7%;
  天然橡胶期货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比例由9%调整为13%,涨跌幅度限制由6%调整为7%;
  白银期货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比例由10%调整为13%,涨跌幅度限制由7%调整为8%;
  如遇上述交易保证金比例、涨跌幅度限制与现行规则规定的交易保证金比例、涨跌幅度限制不同时,则按两者中比例高、幅度大的执行。
  二、2012年10月8日恢复交易后,自第一个未出现涨跌停板的交易日收盘结算时起,上述品种期货各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比例和下一交易日起涨跌幅度限制恢复至原有比例。关于交易保证金和涨跌停板的其他各项规定按《上海期货交易所风险控制管理办法》执行。
  三、请各会员单位及时落实相关合约持仓限额、自然人持仓和整倍数调整、交割准备等事项。FU1210合约的最后交易日为9月28日,交割日为10月8日至12日。请会员单位充分了解投资者的交割意向,提前检查用于合约交割仓单的数量和有效期限,做好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申报和开具工作,切实防范交割风险。
  四、请各指定期货保证金存管银行做好应对预案,保证业务正常进行。请各指定交割仓库做好应急预案和安全保障工作,防止安全事故发生,同时,做好入库货物的权属审核及规范存放工作,加强内部管理和风险控制,确保交割业务安全顺利进行。一旦发生紧急情况,请按规定及时与交易所联系。
  鉴于本次休市时间较长,请各会员单位做好风险防范工作,节前做好压力测试及风险预案,根据投资者的持仓及风险情况适当提高保证金的收取比例,严格投资者的出入金管理,节日期间做好技术系统的维护和网络安全工作,提醒投资者谨慎运作,理性投资。请各指定期货保证金存管银行和指定交割仓库做好安全工作,全力维护市场稳定健康运行。
特此通知。
                                                                    二○一二年九月二十日  

郑州商品交易所:
关于中秋节和国庆节期间调整交易保证金标准和涨跌停板幅度的通知
郑商发[2012]163号
各会员单位:
根据《郑州商品交易所期货交易风险控制管理办法》第十三条规定,经研究决定,对中秋节和国庆节前后各期货合约交易保证金标准和涨跌停板幅度作如下调整:
一、自2012年9月27日结算时起,各期货合约交易保证金标准由原比例调整至12%。自2012年9月28日起,各期货合约涨跌停板幅度由原比例调整至6%。
二、2012年10月8日恢复交易后,自第一个未出现单边市的交易日结算时起,各期货合约交易保证金标准和涨跌停板幅度恢复至调整前水平。
按规则规定执行的交易保证金标准和涨跌停板幅度高于上述标准的合约,仍按原规定执行。
请各会员单位加强资金和持仓风险管理,并提醒投资者增强风险意识,加强风险防范。
特此通知。
二○一二年九月二十日

大连商品交易所:
关于2012年国庆期间调整各品种最低交易保证金和涨跌停板幅度的通知
 
各会员单位:

根据《大连商品交易所风险管理办法》第九条规定,经研究决定,我所将在2012年国庆节休市前后对各品种交易保证金和涨跌停板作如下调整:

自2012年9月27日(星期四)结算时起,黄大豆1号、黄大豆2号、豆粕、豆油和棕榈油最低交易保证金调整为9%,涨跌停板调整为7%;玉米、聚乙烯、聚氯乙烯和焦炭最低交易保证金标准调整为8%,涨跌停板调整为6%。

2012年10月8日(星期一)恢复交易后,自第一个未出现涨跌停板单边无连续报价的交易日结算时起,黄大豆1号、黄大豆2号、玉米、豆油、棕榈油、聚乙烯和聚氯乙烯合约最低交易保证金恢复至5%,涨跌停板恢复至4%;豆粕和焦炭合约最低交易保证金标准恢复至6%,涨跌停板恢复至4%。

对同时满足《大连商品交易所风险管理办法》有关调整交易保证金标准和涨跌停板幅度的合约,其交易保证金标准和涨跌停板幅度按照规定数值中较大值执行。

特此通知。

                                              二○一二年九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