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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布《上海期货交易所风险控制管理办法》修订案

关于公布《上海期货交易所风险控制管理办法》修订案

发布日期:2012-02-21 浏览次数:10934

关于公布《上海期货交易所风险控制管理办法》修订案和《上海期货交易所交易细则》修订案的公告


尊敬的客户:
上期所公布了《上海期货交易所风险控制管理办法》修订案和《上海期货交易所交易细则》修订案(点击查看详情: http://www.shfe.com.cn/docview/docview_21146882.htm),为使新、旧实施细则平稳过渡,交易所经研究决定:
  一、修订后的《上海期货交易所风险控制管理办法》修订案于1207合约开始实施。
  二、修订后的《上海期货交易所交易细则》修订案于2012年3月1日起施行。
修改主要涉及完善黄金期货持仓梯度保证金和时间梯度保证金规定,适度降低时间梯度的最高保证金要求等。
此次修改的最大亮点在于完善了黄金期货持仓梯度保证金和时间梯度保证金规定,适度降低时间梯度的最高保证金要求。一是将启动持仓梯度保证金调整的持仓量基准值由双边8万手调整为双边16万手,二是将持仓量梯度间隔幅度由2万手调整为4万手,三是适度减少保证金梯度档次并调低相应保证金比例,由原来的从交割月前第二月的第十个交易日起调整为从交割月前第一月的第一个交易日起开始逐渐提高保证金,且将原来的6个梯度调整为4个梯度,自交割月份最后交易日前两个交易日起将保证金提高至20%,其余保证金调整幅度参照锌、铝等品种的保证金调整幅度。

国元海勤期货有限公司
2012-2-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