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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上期所《关于调整铜、铝、锌、铅、镍、锡、螺纹钢、热轧卷板、天然橡胶和石油沥青品种交易保证金标准和涨跌幅度限制的通知》

转发上期所《关于调整铜、铝、锌、铅、镍、锡、螺纹钢、热轧卷板、天然橡胶和石油沥青品种交易保证金标准和涨跌幅度限制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6-11-23 浏览次数:10697


 关于调整铜、铝、锌、铅、镍、锡、螺纹钢、热轧卷板、天然橡胶和石油沥青品种交易保证金标准和涨跌幅度限制的通知


上期发〔2016170


各会员单位:

  经研究决定,铜、铝、锌、铅、镍、锡、螺纹钢、热轧卷板、天然橡胶和石油沥青品种自20161124日收盘结算时起,交易保证金标准和下一交易日起的涨跌幅度限制调整如下:
  交易保证金标准由8%调整为9%,涨跌幅度限制由6%调整为7%
  特此通知。

 


 

上海期货交易所
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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