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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大商所棕榈油期货合约交易权限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

关于大商所棕榈油期货合约交易权限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0-11-20 浏览次数:9412

尊敬的投资者:

根据中国证监会和大连商品交易所(以下简称“大商所”)通知,自2020年11月21日(含)起,棕榈油期货确定为境内特定品种。为做好投资者期货交易权限管理工作,我司现就棕榈油期货权限开通做如下通知:

    1. 2020年11月20日(含)之前,已在我司取得大商所交易编码的个人、一般单位以及特法客户,仍将保留棕榈油期货交易权限。

    2. 2020年11月20日之后,我司将按照《大连商品交易所交易者适当性管理办法》和《大连商品交易所期货交易者适当性业务指南》要求,办理投资者特定品种棕榈油期货交易权限开通工作。其中,个人客户可通过“国元期货”或“期货开户云”APP在线办理,亦可同一般单位和特法客户上门或临柜办理。

   3. 自202年11月23日(含)起,投资者在我司申请开通大商所特定品种期货交易权限后,将默认开通该交易所所有特定品种期货合约。如投资者拒绝开通某一特定品种期货合约交易权限的,请及时联系开户营业部或致电我司客服热线400 8888 218转1申请关闭权限。

    以上事项请知悉,同时提醒您充分认识期货交易风险,了解并遵守期货交易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及交易所各项业务规则。

    后续,交易所政策如有变动,我司将做同步调整和完善。

    特此通知。

    附:1.特定品种期货开通条件

        2.特定品种期货开户流程


国元期货有限公司

2020年1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