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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调整焦炭、焦煤、乙二醇、液化石油气、苯乙烯品种期货合约交易保证金标准和涨跌停板幅度的通知

关于调整焦炭、焦煤、乙二醇、液化石油气、苯乙烯品种期货合约交易保证金标准和涨跌停板幅度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04-09 浏览次数:8756

尊敬的投资者:

    根据大商所发〔2021〕158号通知,自2021年4月12日(星期一)结算时起,我司焦炭、焦煤期货合约套期保值交易保证金水平调整为13%,投机交易保证金水平维持不变,涨跌停板幅度调整为8%;乙二醇、液化石油气品种期货合约套期保值交易保证金水平调整为15%,投机交易保证金水平维持不变,涨跌停板幅度调整为8%;苯乙烯品种期货合约套期保值交易保证金水平调整为16%,涨跌停板幅度调整为10%,投机交易保证金水平维持不变。

    如遇上述涨跌停板幅度、交易保证金水平与现行执行的涨跌停板幅度、交易保证金水平不同时,则按两者中幅度大、水平高的执行。

    大连商品交易所通知详见:http://www.dce.com.cn/dalianshangpin/ywfw/jystz/ywtz/6276662/index.html

    敬请投资者谨慎运作,理性交易。


国元期货有限公司

2021年4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