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焦炭、焦煤、乙二醇、液化石油气、苯乙烯品种期货合约交易保证金标准和涨跌停板幅度的通知
关于调整焦炭、焦煤、乙二醇、液化石油气、苯乙烯品种期货合约交易保证金标准和涨跌停板幅度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04-09 浏览次数:8756
尊敬的投资者:
根据大商所发〔2021〕158号通知,自2021年4月12日(星期一)结算时起,我司焦炭、焦煤期货合约套期保值交易保证金水平调整为13%,投机交易保证金水平维持不变,涨跌停板幅度调整为8%;乙二醇、液化石油气品种期货合约套期保值交易保证金水平调整为15%,投机交易保证金水平维持不变,涨跌停板幅度调整为8%;苯乙烯品种期货合约套期保值交易保证金水平调整为16%,涨跌停板幅度调整为10%,投机交易保证金水平维持不变。
如遇上述涨跌停板幅度、交易保证金水平与现行执行的涨跌停板幅度、交易保证金水平不同时,则按两者中幅度大、水平高的执行。
大连商品交易所通知详见:http://www.dce.com.cn/dalianshangpin/ywfw/jystz/ywtz/6276662/index.html
敬请投资者谨慎运作,理性交易。
国元期货有限公司
2021年4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