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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商所关于调整部分期货合约交易保证金标准和涨跌停板幅度的通知

郑商所关于调整部分期货合约交易保证金标准和涨跌停板幅度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10-13 浏览次数:7486

郑商函〔2021〕775号

各会员单位:

    根据《郑州商品交易所期货交易风险控制管理办法》第十条规定,经研究决定,自2021年10月15日结算时起,苹果期货2111、2112、2201、2203、2204及2205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标准调整为10%,涨跌停板幅度调整为9%;甲醇期货2202、2203、2204及2205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标准调整为10%,甲醇期货2111、2112、2201、2202、2203、2204及2205合约的涨跌停板幅度调整为9%;棉纱期货2111、2112及2201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标准调整为10%,涨跌停板幅度调整为8%。

按规则规定执行的交易保证金标准和涨跌停板幅度高于上述标准的,仍按原规定执行。

    特此通知。


郑州商品交易所

2021年10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