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菜籽油、菜籽粕、花生期货和期权合约交易权限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
关于菜籽油、菜籽粕、花生期货和期权合约交易权限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01-10 浏览次数:6526
尊敬的投资者:
根据中国证监会和郑州商品交易所(以下简称郑商所)通知,菜籽油、菜籽粕、花生期货和期权于2023年1月9日起确定为境内特定品种,上述品种于2022年1月12日引入境外交易者参与交易。现将我司对菜籽油、菜籽粕、花生期货和期权交易权限管理做如下通知:
1.2023年1月9日(含)之前,已在我司取得郑商所交易编码的个人、一般单位以及特法客户,仍将保留菜籽油、菜籽粕、花生期货交易权限。
2.2023年1月9日(含)之前,已在我司取得郑商所交易编码和期权的交易权限的个人、一般单位以及特法客户,仍将保留菜籽油、菜籽粕、花生期货和期权交易权限。
3.2023年1月10日及之后新开户,我司将按照《郑州商品交易所期货交易者适当性管理办法》和《郑州商品交易所期货交易者适当性制度操作指引》有关要求,对客户相关合约交易权限进行管理。
4.2023年1月10日起,投资者在我司申请开通郑商所特定品种期货或期权交易权限后,将默认开通该交易所所有特定品种期货或期权合约。如投资者拒绝开通某一特定品种期货或期权合约交易权限的,请及时联系开户营业部或致电我司客服热线400-8888-218申请关闭权限。
以上事项请知悉,如有疑问,请联系开户营业部或致电我司服务热线400-8888-218,同时提醒您充分认识交易风险,了解并遵守交易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及交易所各项业务规则。
特此通知!
国元期货有限公司
2023年0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