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21交易提示
10.21交易提示
发布日期:2024-10-18 浏览次数:217
今日交易提示:
期货保证金规则表:https://guoyuanqh.com/info.php?class_id=104111
期权规则表:https://guoyuanqh.com/info.php?class_id=104112
玻璃FG2411合约交易所保证金调整为12%,烧碱SH2411-2412合约交易所保证金调整为12%。
我司同步交易所对上述合约交易保证金标准同比例调整,按规则规定执行的交易保证金标准高于上述标准的,仍按原规定执行。与公司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标准执行。
其他交易提示:
21日:
能源:原油sc2411合约自然人最后交易日;
24日:
上海:燃料油fu2411合约自然人最后交易日,结算后fu2411合约退出单向大边;
能源:低硫燃料油lu2411合约自然人最后交易日,结算后lu2411及sc2411合约退出单向大边;
25日:
上期:2411系列期权合约最后交易日;
大连:2411合约结算时提保至10%(L/PP/V除外);
广州:2411合约结算时提保至10%。
10月风控日历链接:
https://www.guoyuanqh.com/display.php?id=22056
国元期货关于申报费收取规则及风险的通知
https://www.guoyuanqh.com/display.php?id=33099
重要提示:
大商所、郑商所、广期所自然人客户不得持有合约进入交割月。
上期所持仓进入交割月必须符合交易所整数倍的规定:铜、铝、锌、铅为5手,螺纹、线材、热轧卷板为30手,黄金为3手,丁二烯橡胶、白银、锡、纸浆为2手,镍为6手,不锈钢为12手,氧化铝为15手;橡胶、沥青无需调整。
能源中心持仓进入交割月必须符合交易所整数倍的规定:国际铜5手;20号胶10手。
整数倍违规交易所将强平,盈利将被交易所没收,亏损自负。
公司将按交易所要求对违规持仓进行处理,若持仓不满足交割要求,造成交割违约,交易所将收取惩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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沪深300股指期货、上证50股指期货、中证500股指期货、中证1000股指期货合约的最后交易日为合约到期月份的第三个周五。
以上合约保证金若有冲突,按保证金高的收取。请各投资者注意做好风险防范工作,谨慎运作,理性投资。如有疑问请打400-8888-218转2。
谨防非法期货活动,切实保护自身利益。
国元期货有限公司
2024-10-18